发布机构: 徐汇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5-07-02
为进一步推动徐汇区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徐汇区关于推动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徐发改规〔2025〕1号),现开展2025年度徐汇区新质服务券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徐汇各类创新主体及“走出去”企业。
二、支持内容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从徐汇专业服务机构采购以下专业服务的,可以申请新质服务券:
1.法律服务,包括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等;
2.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包括会计和审计服务、税务服务、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
3.咨询服务,包括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健康咨询、体育咨询等;
4.广告服务,包括互联网广告服务等;
5.人力资源服务,包括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创业指导服务、劳务外包服务等;
6.信用服务,包括信用评级、评估和调查服务、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征信服务和调查服务、信用科技和增信服务等;
7.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包括检验检疫服务、检测服务、计量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认可服务等;
8.专业设计服务,包括勘察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规划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等;
9.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运营、评估和交易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等;
10.物流及供应链服务,包括多式联运、专业物流仓储、互联网物流平台、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11.绿色低碳服务,包括碳交易服务、碳数据服务、环保咨询、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环境与生态检测、监测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服务等;
12.其他专业服务,包括科创金融服务,包装服务,翻译服务等。
三、支持额度
单个创新主体最高可按专业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支持,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每家专业服务机构年度可兑换的新质服务券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最终支持和兑现额度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四、申领材料
(一)《徐汇区新质服务券申领表》(附件1);
(二)高新技术企业、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其他企业高成长性或出海证明材料;
(三)已采购或拟采购的专业服务机构若为新质服务商,则提供新质服务商推荐证明(附件2);若非新质服务商,则提供专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有)。
五、材料提交
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7月2日至7月16日,将申报材料送交或邮寄至徐汇区发改委。
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3号楼1021室
联系人:仲老师、陈老师、杭老师
电 话:54665262;64872222-2548、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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