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11-19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73)。
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及其操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崇明区2019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费补贴明细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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