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20-05-08
根据《关于鼓励本市“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6〕5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市相关政策规定,2020年5月申请享受“本市特定行业用人单位吸纳特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83)。
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0年5月8日
附:本市特定行业用人单位吸纳特定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金类型 | 补贴人次 | 补贴金额 | 审核通过时间 |
1 | 上海雨顺果蔬专业合作社 | 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 1 | 8680元 | 2020年5月8日 |
2 | 上海汤商大葱专业合作社 | 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 1 | 14880元 | 2020年5月8日 |
(区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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