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给予本区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发布日期:2020-04-09

沪崇人社〔202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产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相关规定,特制定给予本区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操作办法如下:

一、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范围

春节期间(截止202029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经委审批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本区企业。具体名单及实际复工生产人数由区经委确定。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实际补贴人数不得超过20201月该企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三)资金渠道

由市级财政统一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

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范围

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20201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区企业。

关于困难行业企业范围:营业执照中企业经营范围需具有与四个行业相关的关键词,且在市信息系统内核验企业分类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7-2017)中的相关行业,困难行业企业代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提供。如企业在沪人社就202087文印发之日(2020311日)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行业类别的,原则上不纳入稳就业补贴范围。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变更记录。

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本区企业2019年裁员率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提供。

企业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查阅到本企业上年度的裁员率,具体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

(二)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8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三)资金渠道

由市级财政统一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安排。

三、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向所在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园区管委会)提交补贴申请。实地经营型企业经营地提交补贴申请;注册型企业在注册地提交补贴申请;仅社保征缴关系在本区,但注册地、经营地均不在本区的企业,原则上在原注册地提交补贴申请。

(二)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园区管委会)受理后1个月内完成初审,并于每月月末将《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15日内完成审核汇总,并于当月15日前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月末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核准后先行垫付,并在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核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在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申请时需报送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1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

(二)困难行业稳就业补贴

1.《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请时的上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

五、其他

(一)本操作办法所指本区企业指社会保险征缴关系在本区的企业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各乡镇、园区可采用预约申报、错峰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接受企业申报材料。

(三)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对有骗取社会保险补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附件:1.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

     2.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

     3.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4.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

202043

                       

文件名:附件3、附件4.doc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