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1-13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为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与支撑作用,高质量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助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专题一:农业领域

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精神,坚持“农业要振兴,就要插上科技的翅膀”理念,开展农业领域科学研究与示范推广,打造长三角范围具有影响力的崇明生态农业科创中心,着力推进崇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主要包括:

1.加快发展种源农业,加强“崇明”系列农产品品种研发,建立优质种质资源库、繁育基地和前端优质种源试验试种基地,推进研发、引试或繁育推广新品种;

2.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研究;

3.开展种植、养殖以及种养相结合的高附加值农业生产模式探索研究,形成示范推广和带动效应;

4.结合长江十年禁渔期的国家政策,推进长江鱼类、虾类、蟹类等资源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研究;

5.推进崇明特色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拓展崇明特色农产品的产业链;

6.完善农业关键基础设施,推动实现规模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国内外新优科技、标准模式和跨界技术在崇明落地试点应用。

专题二:工业领域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着力构建多元化、生态化的先进制造产业体系。主要包括:

1.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崇明科技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机制,将先进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转化应用;

2.支持科技企业将已获得授权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审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等)技术进行产业化;

3.支持崇明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或将先进科技成果实施转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4.支持科技企业在新产品研发、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管理优化等方面进行研究和示范,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专题三:智慧崇明领域

支持企事单位开展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农业、工业、旅游、文创等领域的创新研究与示范应用。

专题四:社会事业领域

重点支持医疗卫生及相关科技的示范与应用,主要包括:

1.崇明地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应用;

2.有关疾病人群防治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应用;

3.提高临床诊疗水平相关基础研究与示范应用等。

专题五: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领域

重点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核心要素开展科技研究与示范应用,主要包括:

1.节能减排、环境治理方面研究与示范等;

2.生产和生活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研究和示范;

3.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产品智造技术的研究;

4.聚焦塑料替代材料研究,支持科技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本区注册并落户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有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被列入黑榜名录、不符合环保条件、近二年内有失信记录和其他禁止性政策规定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列入区级红榜的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必备的技术人员和与实施课题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包括实施基地等。如本单位无技术人员,可以聘请与课题相关的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课题,但必须提供聘任关系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外必须为课题提供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少于申报资助金额。

(三)申报单位(或课题责任人)近几年承担的区级科研课题质量较差或无原因逾期完成,不予考虑课题立项。

(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五)申报材料内容符合单位业务范围,具有明确的研究(推广)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成熟的技术推广路线)。

(六)国内外合作项目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2个课题及以上,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本年度申报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不得重复申报已有科研成果的课题。

三、申报方式

(一)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登陆网址(http://61.172.174.243/Business/DEKT/UI/Generate/Index.aspx)进入“崇明区科技项目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00,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6:30。

(三)崇明科委办事窗口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69696351、69696358

(二)申报材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生态产业10-16号窗口)接收后转后台61号。

联系电话:59638121


文件名:上海市崇明区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2021年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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