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7-12
各乡镇、园区:
为贯彻落实《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沪崇府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崇明区红榜企业”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崇明区落户型实体企业。
二、企业申报材料
1.《崇明区红榜企业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下载)。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受理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企业单位申报为2019年4月11日9时—2019年4月24日17时(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各乡镇、园区审核截至2019年4月30日17时。过时均不予受理。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各乡镇、园区应将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及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8日16时前统一报送至区红榜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列入2017年度崇明区红榜企业名单的企业只需在网上注册并申报,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2.申报网址:http://cmqyfw.com/HB
3.联系地址: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429室,邮编:202150
联系人:任婷婷电话:5962291313917661633
许满电话:59611979
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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