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申报使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6-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崇明服务业快速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8-2019年)>的通知》的精神继续开展2019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使用工作

注意事项:

1.关于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所需材料、申报表格下载等相关内容,请从市发改委网站或上海崇明网站获取。

2.请项目单位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715日前,报送至发改委发展规划科联系地址

3.另请提交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4.本次申报工作,我区仅受理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转报(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

5.项目初审中,我区将进行第三方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联系人:施雯雯;联系电话:69695853联系地址: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商务中心2号楼1009;邮编:202150;邮箱:cm5853@163.com

崇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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