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2-12
各相关部门、乡镇、园区:
为落实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通知》(财金〔20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本区各相关部门、乡镇、园区,确定本系统内医用物资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农产品生产和相关饲料、种畜禽、种子(苗)企业,屠宰、加工企业(详见附表内备注)的第一批推荐名单,于2月13日(周四)下午2点之前,将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信贷资金需求表(附件2)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发送我委,另请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后,送至我委。
本着首先解决和抗疫直接相关企业信贷资金需求的原则及对上报企业负责的原则,本次第一批只报和抗疫直接相关的企业,其他不直接相关的企业等以后国家部门放开了申报要求再报。请各相关部门、乡镇、园区抓紧组织力量,在切实认真做好企业信贷资金需求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名单。按照“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请各单位对获得支持的企业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资金需求必须直接用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信息汇总表
附件2:信贷资金需求表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经济运行科-沈涛、陈天宇
联系电话:69695835
传 真:69695798
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文件名:上海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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