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崇明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05

各申报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崇明区“2+3+N”生态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崇明区2026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报单位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附件2)要求,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录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崇明区”,点击“立即办理”即可进入申报页(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3c78968-b246-4618-9d2f-6f9fbd3be2f1)。

第二步:网上填写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其中,企业年审报告的出具方原则上应为《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类别名单》中A类或B类审计公司

第三步:下载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其余所需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m5835@126.com,并与我委进行电话确认。

第四步:确认后将上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送交至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17室。

2026年第一批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月10日(周二),过时不再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初审由本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其后会同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等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成员单位,综合打分确定名单后,转报市发展改革委终审。

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区发改委联系人:陈冲、杨姚瑜    联系电话:69695879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附件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附件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6-2027年)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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