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黄浦区商务委 发布日期:2023-04-11
黄商务委〔202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黄浦区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实施意见》(黄商务委〔2019〕54号),经审定,现认定上海东软载波微电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黄浦区区级民营企业总部。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民营企业总部服务工作,落实各项配套政策,进一步优化本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 区级民营总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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