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03
根据《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管理办法》(黄经委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等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会议审议后同意:“8号桥(滨江园)”认定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上报·解放源”认定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楼宇,“申报馆”认定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楼宇,“趣办·瑞泰轩”认定为区级文化创意产业空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1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向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3134800转区文创办
联系地址:黄浦区广东路357号1号楼西908室
附件:2022年黄浦区第三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楼宇和空间认定清单
黄浦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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