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7
各相关单位:
《黄浦区关于进一步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实施意见》已经第3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黄 浦 区 财 政 局 黄浦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浦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黄浦区关于进一步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主动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工作,推进黄浦区创建高端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集聚一批产品技术应用以及高科技研究类的研发中心,促进黄浦创新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内容,结合黄浦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集聚产品技术应用以及高科技研究类外资研发中心
(一)鼓励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黄浦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着力聚焦产品技术应用以及高科技研究领域,推动研发技术带动产业升级,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数据应用、软件开发、金融创新、大健康等研发中心在黄浦集聚。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市级认定工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集聚更多的创新资源和人才。对研发人员超过100人的全球研发中心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帮助申请市级专项资助。
(二)鼓励设立创新平台。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有效对接跨国公司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的创新资源,构建开放式创新生态系统。引导创新平台向产品技术应用以及高科技研究领域的技术企业开放,对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创新研发成果具备产出效应、产业具有集聚效应的开放式平台,给予一定的租房资助和建设补贴。
(三)支持申请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请黄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张江黄浦园专项发展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政策。在项目评定中,适当加大向外资研发中心的倾斜力度。
(四)支持研发技术创新升级。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积极建设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开展创新基础能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更新、智能化绿色化制造等工程项目。对信息技术创新与服务模式创新融合、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电子商务与服务贸易融合示范运用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
二、进一步鼓励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进一步服务国家战略。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积极参与科创中心建设以及主动对接自贸区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大研发类项目,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大科学设施重点课题,参与研发与转化功能性平台建设,参与政府计划项目,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市级相关专项政策。
(六)鼓励研发成果转化落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在黄浦转化,促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将黄浦打造成为研发成果的展示地、体验地和交易地。研发产品或者研发技术符合黄浦产业导向,在黄浦首次展示、销售或者应用的,并将产品销售或者技术应用等营业收入结算在黄浦的,给予企业一定的扶持,给予研发团队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研发成果应用推广。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积极推广其研发的具有引领性的前沿技术或者创新产品,对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的项目,在试运行或者推广阶段,给予一定的推广支持以及资助。
(八)建立研发成果转化绿色通道。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产品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的,在产品试用、检验、销售等环节,提供包括质量检验、生产或者流通许可等方面的便利,进一步推进研发成果在黄浦产业化发展。
三、进一步促进各类服务资源对接外资研发中心
(九)深化贸易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深化与海关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战略合作,为外资研发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关于研发设备、研发样本材料等进口手续简化提供支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优先办理报检资质审批,优先考虑提升信用及分类管理等级,为外资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
(十)鼓励金融资源主动对接。充分发挥金融资源在黄浦集聚的优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入研发,支持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通过开立自由贸易账户,享受跨境金融服务政策便利。推动区内金融机构与外资研发中心的合作对接。外资研发中心为开展研发项目在区内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经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外资研发中心为开展研发项目,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所需的设备、器材,经认定后,给予一定的融资费用补贴。
(十一)鼓励专业服务资源积极对接。充分利用专业服务业在黄浦高度集聚的优势,推动法律、咨询、人力等专业服务机构与外资研发中心的合作对接,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法律咨询、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专业配套服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为开展研发项目或者促进研发成果创造运用的过程中,向区内专业服务机构购买相关服务的,经认定后,给予一定的专业服务费用补贴。
(十二)鼓励与区内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外资研发项目,促进外资研发本土化发展。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区内商贸零售类企业进行合作,推动研发产品流入消费市场,引领消费升级。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黄浦传统品牌、民族品牌和老字号品牌开展合作。对外资研发中心与区内企业或者品牌合作的项目,在推广阶段给予一定的扶持,对核心团队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将研发成果转让给区内企业,带动区内企业技术革新,并给予相应的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对研发人才的服务力度
(十三)加大人才奖励力度。符合黄浦区重点发展领域需要,在本行业领域发挥引领作用的高级管理人才、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骨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高级技术技能人员、科技中介高端服务人才,经认定后,参照《黄浦区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的实施办法》,给予人才奖励、创新工作室资助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奖励。
(十四)鼓励实施股权激励。外资研发中心对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开展股权激励的,给予研发成果无形资产评估费等中介费用补贴。支持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在股权奖励后申请递延纳税政策。
(十五)支持人才公寓申请。优先考虑和审批外资研发中心的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的人才公寓居住申请,为外资研发核心人才提供过渡性居住用房,加快集聚创新型人才。
(十六)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对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给予支持,并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张江专项补贴。进一步提高外籍研发人员出入境、签证和居留、来华工作等事项办理的便利化程度。
(十七)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研发人才参加“白玉兰奖”、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黄浦区自主创新领军人才、黄浦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推荐选拔,并给予一定资助。
(十八)加强人才配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人员,优先提供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咨询指导、生活服务等。对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随迁配偶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补贴等专项资助,并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协助服务。
五、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力度
(十九)加大对专利申请的支持。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积极申请国际专利和国内专利,支持企业申请区级专项资助,鼓励并帮助企业积极申请市级相关政策扶持。
(二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支持国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黄浦集聚,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
(二十一)探索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探索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以合法有效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对开展试点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给予贷款贴息、费用补贴和专项奖励等支持。
(二十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仲裁、第三方协调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强化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上海市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进一步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实施... 下载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