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26

索引号:

SY0024301780201800054

  • 发文机关: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黄府发〔2018〕007号



  •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黄浦区关于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黄浦区关于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7〕1714号)文件精神和本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黄浦区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结合黄浦实际,特制定黄浦区关于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一、现状基础

    (一)试点背景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201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类重点群体,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在改革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各类社会群体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2017年伊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申报工作。2017年5月,上海市政府调整成立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黄浦区作为上海的经济、行政、文化中心所在地,是上海的心脏、窗口和名片,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十三五期间,黄浦区紧紧围绕打造“四个标杆”、实现“四个前列”,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目标任务,主动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始终把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抓手,致力于培养核心骨干技术人才队伍,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贡献重要作用。2017年9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7〕1714号)文件批准,黄浦区成为全国首批“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区”。计划通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促进居民增收的有效路径和实现形式,为面上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成为上海创新转型的排头兵、促进技能人才增收的示范区。

    (二)发展现状

    围绕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目标,主动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黄浦区始终把人才作为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核心要素,技能人才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黄浦始终致力于为技能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着力培育一批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区内现有技能劳动者30.31万人,占职工总数的48.7%,其中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为2.44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8.05%。黄浦区开展技能人才增收专项激励试点的基础优势,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技能人才培养渠道建设取得新发展。注重发挥区行业协会、老字号企业集团相对集中的特点,拓展技能人才多元化培养渠道。积极推进使用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推动区内3610家次企业开展职工培训,为区内411家中小企业提供集中培训,涉及职工18196人,引导企业培育区域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657人。积极推进区内有条件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开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现有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单位14家,主要涉及金融商贸、专业服务、公共事业等领域,每年培养行业企业内技能人才4000人左右。

    二是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建设取得新成效。聚焦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技能劳动者待遇水平。健全区级梯次技能人才选拔评价体系,合理选拔表彰技能人才优秀典型,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2名、全国技术能手5名、上海市技术能手10名,选派30余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类技能人才研修班交流学习。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首席技师制度,选聘优秀技能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加大技能人才工作室的扶持力度,我区现有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首席技师工作室28家。

    三是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市场化、规范化导向,着重培育了一批优质培训资源,现有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7家,其中获评上海市“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13家,占全市总数的11%,区级公共实训基地3家,市级鉴定站所8家以及全国首家中外合资职业培训机构上海蓝带厨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充分发挥区域内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功能,为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取得新改善。以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为导向,逐步形成了涵盖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以及人才资金、人才安居等多方面系统化人才政策体系。注重发挥黄浦特色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效应,协调推进行业协会、企业集团、院校、街道开展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每年组织开展10多个区级竞赛项目,参与人数在3000人左右,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二、试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上海“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黄浦要实现“四个标杆、四个前列、四个进一步”、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核心区的目标任务,依托“四个中心”建设,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为载体,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提升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和社会地位为核心,加快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不断激发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技能人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努力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为促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成功举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等用人主体积极性,引导加大人力资本投资,稳步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更好发挥政府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收入增长中的规划、引导、支持作用,构建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互补的技能人才增收专项激励机制。

    ——坚持收入分配政策与产业政策相协调。适应国家、本市、本区产业发展政策和方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实施积极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形成合理有序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结构,带动技能劳动者实现全面增收。着力解决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建立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机制。

    ——坚持重点带动与整体推动相促进。聚焦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体制、机制上的突破,畅通整个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增收通道。建立健全面向全体技能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通过技能劳动者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素质的不断提升,为高技能人才的产生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机制建设与环境建设相并重。着力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机制,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和实训基地能力建设,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开发力度。以上海成功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营造更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试点范围

    立足黄浦实际,以区属国有企业为重点,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选择在产业特色鲜明、创新创意活跃、综合环境最优的高端服务行业领域中开展先行先试。试点对象“技能人才”以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的一线岗位从业者中,掌握一定知识和技术、具备熟练操作技能,并以操作技能为主要能力特征的技能劳动者为主。其中,“高技能人才”为企业中从事技能工作取得三级(高级工)以上(含本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在实际工作中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具有相应技能水平、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的高技能人才。

    (四)主要目标

    1.总目标

    积极探索建立一条与黄浦中心城区特点相适应、与技能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新时期工匠精神相承接的技能人才增收激励新路径,即“企业来投资,组织有服务;政府保基本,市场做配置”,初步形成以企业为基础、工会为依托、专业服务为支撑,功能明确、激励有效、覆盖城乡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带动全体技能劳动者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2.阶段目标

    到2020年,技能劳动者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逐年提高1%;技能劳动者收入得到进一步增加,技能劳动者中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技能人才培养渠道逐步拓展,企业主体、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技能人才制度改革持续创新,技能劳动者选拔评价、激励保障制度瓶颈基本破解,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协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技能人才基础建设逐步优化,整合区域各类载体资源,基本构建开放式技能劳动者服务平台;技能人才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不断优化技能人才子女就学需求供给、医疗保障服务、文化休闲、生活配套等综合环境。

    (五)实现路径

    通过试点,探索出符合黄浦中心城区特点的技能人才增收激励新路径,即“企业来投资,组织有服务;政府保基本,市场做配置”。这一路径的实现要抓住“三三制”:

    1.明确“企业、社会、政府”三大主体的职能定位

    企业:加大资本投资作为促进技能人才增收的重要基础。

    社会: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作为提升技能人才技能、促进技能人才增收模式的重要支撑。

    政府:发挥好政府促进技能人才增收的托底保障作用,主要体现三大职能:一是保基本。保障技能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劳动报酬,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二是广覆盖。建立广覆盖、综合性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为技能劳动者提供公益性与专业化相结合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支持。三是重监管。建立技能培训市场准入、扶持、评估和退出机制,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培训基地,促进其规模化、专业化。

    2.完善“企业投资、社会服务、工会保障”三种促进技能人才增收模式

    企业投资是促进技能人才增收的根本路径,指由用人单位建立多重资本深化机制来保障技能人才收入稳定增长。企业资本投资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人力投资,通过加大对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本投资投入,加强技能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性收入占比。二是物力投资,通过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引入新技术新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社会服务指以企业为核心,以各协会团体为依托,以专业化培训机构为支持,通过基础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形式,为技能人才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服务,提高技能劳动者技能素质和技能水平。

    工会保障指技能人才加入所在企业工会,获得权益保障的方式。强化工会保障职能,主要为两种:一是提供广泛而有效的社会保护,监督落实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基本服务;二是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协商对话,增强技能劳动者的社会话语权。

    3.强化“有效激励、合理流动、提高产出”三个要素

    有效激励:聚焦建立健全促进增收的激励机制,以薪酬激励、股权激励等方式,促进技能人才稳步增长。

    合理流动:从侧重人才培养向兼顾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转变,推动形成跨地区、跨企业、跨部门高技能人才流动机制,让高技能人才在自由流动中实现更高自身价值。

    提高产出:加速人力资本和新技术新知识积累,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直接作用于收入增长。

    三、主要任务

    (一)保基本,建立多层次的技能人才薪酬收入增长保障体系

    1.建立分层次的技能劳动者收入分配制度

    贯彻落实技能劳动者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技能劳动者薪酬调查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的倾斜力度,建立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相挂钩的机制,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试行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或技能水平与业绩挂钩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2.建立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激励制度,激励制度可包含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健全高技能人才发明创造成果激励制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工作的推进进度,探索在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中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对创造或参与创造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操作方法等成果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员工自愿入股的形式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全面落实对于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收入政策和技能人才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商务委、税务分局、区科委)

    3.加大对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

    加速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建设,鼓励支持科技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骨干企业成立大师工作室,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进一步推动“首席技师”制度,探索建立“传统技艺大师工作室”,积极发挥首席技师带头作用,研究建立资深产业技师导师带徒激励制度,对获得国家级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企业在享有国家级或市级激励的基础上同步给予区级激励配套,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表彰和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工商联)

    (二)建机制,完善多方协同扶持的技能人才发展格局

    1.确立企业在促进技能人才增收中的主体作用

    一方面,“培育新动力”,全面落实各类技术设备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鼓励加大对硬件设备更新、软件技术升级的资金投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另一方面,“实施软激励”,研究建立企业参与技能劳动者培养补贴机制,制定分层分类的财政资金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办法,为深入开展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的企业提供培训经费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系列财政资金支持。以企业参与技能劳动者职业教育量化程度和企业投资职业教育资金额度为主要依据,对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优先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税务分局、区金融办、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2.鼓励社会团体力量参与

    鼓励、培育、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技能劳动者成长发展培养体系建设,建立开放性、多功能的区域性技能服务平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和规范民办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会组织承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完善社会团体力量为企业服务制度,由职业技术学校、行业协会牵头,重点研究企业发展战略和职业教育需求,引导职业院校向企业输送优质人力资源。深化校企合作,多形式推动技能人才工作沟通交流与合作发展。一方面鼓励职业院校的优秀教师到企业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倡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聘请企业高层、高技能人才到学校进行讲学与指导,提高学校理论教学的应用导向性。(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3.积极培育发展培训市场

    合理布局区内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民办培训机构等培训载体资源,优化专业设置,逐步形成以品牌、特色、优势专业构成的优质资源建设梯队。继续深化全国首家中外合资职业培训机构上海蓝带厨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加强与国际间的技能培训交流。深挖教育资源,以优质培训资源为载体,加大技能人才开放式实验和实训平台建设。依托区内创新创业资源,搭建“技能创业”产业孵化平台。搭建职业教育校企双方信息交流平台,将符合标准的民办技能培训机构列入教育服务商名录,供企业、技能人才选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委、区科委)

    (三)广覆盖,创新技能人才服务扶持模式

    1.建立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互联互通体系

    贯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学历等认证渠道,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度。实行学历教育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在区内职业院校中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制度,提高在校生参加鉴定的比例。建立健全技能水平与等级的考评机构及资格证制度,适应人才国际化趋势,逐步推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与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双认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2.完善各类技能人才公共服务政策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政策衔接,落实各项高技能人才引进以及居转户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紧缺技能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探索推进高技能人才跨区域资格互认,成立高技能人才市场,定期举办企业和高技能人才见面会,多渠道吸引和集聚一批技能大师和技术团队。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在符合现有招生政策的基础上,为在区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非本市户籍高技能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提供支持服务。优化高技能人才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医疗“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医疗、体检、保健等服务“一卡通”,推进技能人才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政策。构建完善“房租补贴+人才公寓+公共租赁房”人才安居工程,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力度,研究建立针对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租房补贴机制,有效降低人才居住成本。三是开展对区内各部门人才服务的政策、项目、资金投入的排摸梳理,提出优化调整方案。对财政投入的人才服务项目,由区职能部门建立统一的会签制度,确保财政的投入能聚焦到促进技能人才增收最急需、最紧缺的项目中去,加大区人才资金对技能人才项目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房管局)

    3、构建综合性的技能劳动者服务支持体系

    以企业工会层面为主,搭建“四大功能平台”,构建覆盖培训、收入、保障、人文等方面的技能劳动者服务支持体系。

    一是搭建技能促进平台。引导职工树立终身学习、技能提升的理念,为技能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提供便利、优质服务。协助企业加强终身职业教育建设,拓宽技能劳动学习空间,聘请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开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班,保证相对稳定的学习点和基本设施;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工资总额1.5%-2.5%的教育培训经费,提高技能工人参训率,保障技能劳动者的培训时间和人人享有公平参与培训的权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

    二是搭建社会保护平台。包括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行为,维护技能劳动者在劳动、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等各方权益。保障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劳动报酬,依法享有工伤、医疗、养老以及其他权益。督促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及时足额缴纳。(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安监局)

    三是搭建人文关怀平台。重视技能劳动者的情绪表达和心理引导,针对技能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可能降低劳动者所面临的生存和发展担忧。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扩大职工之间的相互交往,加强经营管理者与职工群众之间的相互沟通,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和人文环境,形成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宽松的工作环境。(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四是搭建协商对话平台。健全基层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强化社会对话三方机制,建立健全三方协商、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和代表劳动者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民主评议等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制度框架内实现劳资的有效沟通和对话。(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

    (四)强监管,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增收评估体系

    1.建立技能人才培训教育市场的准入制度

    研究制定技能培训市场准入制度,公布准入标准,对社会力量建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对政府购买的社会化培训项目实行优质资源签约制,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规范化、透明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2.建立技能人才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由区职能部门牵头,组织技能人才代表、第三方机构、企业工会、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对财政支持的所有技能人才服务项目绩效进行评估,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3.推进技能人才收入监测试点工作

    按照上海市城乡居民收入监测和大数据监测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推进技能人才收入监测试点工作。一是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技能劳动者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利用“市民云”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和汇总全区技能劳动者收入相关统计指标数据,形成技能劳动者收入信息系统的部分数据源。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依托经信、税务、人社、公安、金融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资源,探索建立技能劳动者个人收入统计监测信息系统。二是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统计。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逐步将技能人才收入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由现行的“抽样调查”模式调整为“大数据+小调查”模式。完善收入分配群体分类,加强对中等收入者的标准研究。三是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建立宏观经济、相关政策和微观数据的综合评估机制,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4.建立劳动市场供求信息系统

    定期开展针对技能人才总量、结构、行业分布等情况的调研,探索开发集人才培训、引进、评价、使用和激励等环节信息采集、查询、发布、申报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技能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工作机制,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结构进行研判,为培养引进各层次技能人才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委、区统计局)

    (五)重突破,创新技能人才引进评价选拔方式

    1.创新技能劳动者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技能劳动者评价体系,引导行业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和新技能培训评价,由企业工会或行业协会在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框架基础上,结合企业或行业的生产服务实际,自主设置评价标准,组织考核鉴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对于积极实施自主评价的企业,其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推广“以赛代评”技能人才选拔模式

    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赛代评、以赛代训,评比“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为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开辟绿色通道。以上海成功申办第46届国际技能大赛为契机,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国家、市级技能竞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通过竞赛选拔人才、集聚人才、激励人才,促使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将高技能人才科学评价和合理激励有机结合,根据竞赛等级和类别,对获奖选手分别授予“技能大师”、“岗位技能带头人”和“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设立专项技能竞赛奖励补贴,对各类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新闻办、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3.打通技能人才晋职晋升通道

    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与职称晋升的通道,对于技术精湛、在关键位置上解决重要实践问题、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作为中高层管理者后备队伍优先选拔任用。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推选高技能人才代表参与政府产业政策制定研讨会或听证会,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作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黄浦区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区长任第一召集人,由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区委组织部、区新闻办、法制办、发改委(统计局)、商务委、教育局、科委、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务员局)、卫计委、国资委、房管局、安监局、金融办、税务分局、总工会、工商联。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和区人社局,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和区人社局局长兼任。

    (二)加强综合协调

    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适时研究促进技能人才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进本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汇总试点进展情况,协调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政策落地。

    (三)加强督查评估

    建立目标责任制度,依托区人才工作责任体系,结合本试点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分阶段、分步骤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促进技能人才增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估、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促进技能人才增收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报送的工作信息和进度,定期向市主管部门、区领导和区内各成员单位通报试点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政策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建立评估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定期进行专项和综合考核。结合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策措施,对试点方案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四)加强创新引导

    建立鼓励创新试错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大胆探索,率先试验,引导国有企业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根据技能人才所在企业实践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和已有工作基础灵活施策,有序推进,努力形成激发技能人才活力、促进技能人才增收的新体制新机制,重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

    (五)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技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及成效,正确解读党和国家以及市区各级政府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以上海成功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加强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改善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舆论引导,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鼓励增收致富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