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黄浦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28
各有关单位:
黄浦区区长质量奖是黄浦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奖项评定依据《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黄府规〔2017〕1号)和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DB31/T 598《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进行。组织和个人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原则免费参评,获奖组织和个人将获区政府表彰奖励。现就2018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汇总申报意向:4月4日
有申报意向的组织和个人向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提出申报意向,相关单位汇总后,报送至黄浦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上报申报材料:5月11日
申报组织和个人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业协会。
(三)签署推荐意见:10个工作日内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在收到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组织或个人的《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审办。
二、申报对象
在黄浦区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行3年以上(含3年)的组织;在黄浦区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为黄浦区质量工作作出贡献的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
详见《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黄府规〔2017〕1号)(附件1)。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附件2)。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事例、荣誉等,均需提供证实性材料,主要包括组织注册证明、相关市场准入资格(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等,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二)个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表。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黄浦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表》(附件3)。
2.个人概述。内容根据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C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DB31/T 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2万字。
4.证实性材料。凡在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事例、荣誉等,均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个人从事重大质量工作取得实效的证实性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请做书面说明。
(三)装订和提交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中1、2、3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申报组织或个人应向受理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份(其中证实性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含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或个人应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业协会(三者任选其一),其中,证实性材料需准备原件以备核实。
(二)推荐。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应对申报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把关,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评审办。
六、其他事项
(一)区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或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创奖组织和个人的宣传、培育及推荐工作。
(二)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南路800号603室 邮编:200010
联 系 人:葛莉莹、时晓骁 联系电话:63767733
邮 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和标准化管理科(内网)
415311073@qq.com (外网)
附件:1.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2.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3.黄浦区区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黄浦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8年度黄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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