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黄浦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19-07-22
各有关企业:
根据《黄浦区关于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黄商务委〔2018〕24号,2019年度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9 年7月22日—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一)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在黄浦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实施推进位于黄浦区重点商业区域商业结构调整项目的单位, 且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范围:
(一)对推动区域商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外部溢出性的调整项目,以及与之有紧密关联性的项目给予支持。
(二)对符合街区商业定位、有利于街区整体商业特色形成的调整项目的实施主体给予奖励。
(三)对支马路商业氛围或特色打造具有促进作用的调整项目给予扶持。
(四)对推动豫园、斜土路等地区小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的调整项目给予支持。
(五)对北京东路地区城市更新项目给予支持。
(六)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项目给予支持。
(七)对区政府重点帮扶地区产品入沪设立专柜给予租金补贴。
(八)对改善街区整体商业公共空间环境的建设工程、商业发展规划、街区功能定位研究等公共类项目给予支持。
(九)经黄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四、申报材料:
(一)《黄浦区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请单位详细情况介绍:项目方案、特色、所填报评价指标的详细情况说明(word和PPT版本,其中word版本需加盖公章)
(四)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审计报告书等相关项目材料
(六)申请贴息项目需提供已支付利息凭证
备注:
1、三证合一之后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由于流程未走完,个别新建项目房产证尚未办出,申请时可不提供房产证,待房产证办好后,补交材料。
3、所有纸质材料准备好后,无特殊情况,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网上资金政策申请平台。
五、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填写完毕后,打印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报送黄浦区商务委。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357号一号楼西十楼。书面申报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二)申报时间:书面申报时间从7月22日开始,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 8月31日17:00时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为原件(需标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申请单位意见栏)、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不退还。两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四)除递交纸质材料外,还需在黄浦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站网址为:zzcx.huangpuqu.sh.cn
联系人:商区建设科严洁 33134800-21045
相关附件下载:
《黄浦区关于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 下载
结构调整引导资金申报表-非商业项目 下载
结构调整引导资金申报表-商业项目 品牌 下载
结构调整引导资金申报表-商业项目 商业综合体 下载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