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机构: 黄浦区商务委 发布日期:2025-07-09

根据《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黄商务委规〔20233号),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25年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对象

依法设立在黄浦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支持对象应当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支持类别

本引导资金采用事后申请的方式,即项目建设或者调整已完成并运营后,方可进行申请。2025年申报的项目须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已完成建设、正常运营,且开业时间不早于20241月1日,并符合《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适用范围。

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示范创新项目类,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申报。

1.重点项目支持方向

1)位于本区重点商圈核心区域及周边关键节点,新建或调整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新建或调整后对推动区域商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外部溢出性的项目。

2)位于所在区域商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位置的新建或调整中小型商业综合体项目,新建或调整后能够与周边商业体形成互补,业态形态符合整体定位,对区域整体商业氛围打造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

2.示范创新项目支持方向

在本区重点商圈核心区域及周边关键节点,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打造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在运用新技术、打造新模式、采用新业态上有创新突破,具有创新转型带动作用或对街区商业氛围、特色打造具有促进作用的项目。

三、申报受理

黄浦区商务委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对符合《黄浦区关于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支持对象及适用范围规定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申请予以受理。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黄浦区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按填表说明提供相关附件。请于8417时前提交电子材料至邮箱hpswwsyfz@126.com

2.材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提交书面材料、参加评审会的时间。

四、不予申报情况

1.同一项目在没有再次进行显著商业结构调整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两年内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处罚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两年内发生过重大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对黄浦区商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4.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的,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殷文倩、肖宇晨

联系电话:33134800-2096233134800-21031



关于印发《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281014日)

 


附件: 相关说明及材料清单(重点项目).docx
附件: 2025申报表(重点项目).docx
附件: 相关说明及材料清单(示范创新项目).docx
附件: 2025申报表(示范创新项目).docx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黄浦区商务委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