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发布日期:2017-11-07
专项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方式安排使用。
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30%,流片费具体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本办法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三条标准且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获得支持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工程产品首次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上完成流片;
(二)相关产品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
(三)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年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的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申报要求等具体信息进行准备。
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每年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的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申报要求等具体信息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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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成电路领域是否还有其他相关政策?
是的,集成电路是上海大力扶持的领域,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很多关于集成电路相关的政策,此处只呈现了一项最经典的政策,其他相关政策可以咨询我们的专家,为您提供一对一政策匹配和规划。
2、专项资金是否需要返还?
不需要,专项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
本政策信息来自于最近一次申报的信息,敬请等待最新政策出台,我们将会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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