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3-17
沪经信企〔2023〕244号
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2〕776号),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现将2022年度10416家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各区应加大培育力度,强化精准服务,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