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12-06
沪科〔2022〕392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沪科合〔2021〕5号),市科委组织全市4个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我委将依据评价结果及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给予4家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承担单位相应的资金支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匹配。
希望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单位(载体)的指导和支持。希望各相关单位(载体)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发挥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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