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承担单位公示

发布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2-02-14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及《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首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推荐、申报、评审等程序,并经市知识产权局党组研究审议,拟确定上海核工院等14家单位为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2日,如对被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联系。

附件: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承担单位名单

联系人:章志祥  孔元中

联系电话:23110887 23110880

传真:50723882

电子邮箱:zxzhang@zscqj.shanghai.gov.cn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拟承担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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