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30
沪高企认办〔2021〕031号
各区税务局、财政局,各受理点: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要求,经审核,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4家企业更名,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请各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享受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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