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9-30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通信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1〕77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及“十三五”工业系统、通信业系统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21〕359号)要求,我委组织对各区工业企业、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通信业企业2020年度及“十三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2020年度及“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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