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6-04
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沪财发〔2020〕12号)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审议和公示后,认定格科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资格条件。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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