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1-27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服贸函〔2019〕254号)、《2019年度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商服务〔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经审核、审计符合资金支持标准的家政服务机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为:11月27日-12月3日。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可致电021-23110439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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