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1-16
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关涉农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8〕2号),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产业发展导向,现将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有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现阶段,围绕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新业态培育,积极支持高标准粮田等设施建设,相关项目扶持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等详见附件1-7。对目前尚未涵盖的相关农业项目,经行业认定,如符合产业化经营、新业态培育等发展方向,并通过项目评审和批复立项,可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标准粮田设施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2.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3.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4.都市现代绿色渔业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5.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6.粮食烘干设施和农机库房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附件7.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培育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要求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
标签: 农业 乡村振兴 菜田 都市现代绿色农业 农业发展 规模化 渔业 休闲 粮田 绿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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