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8-31
沪农委规〔2021〕8号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已将种植业、蔬菜、畜牧、农机、渔业等相关条线补贴对象、资金分配测算方式、有关补贴标准、工作考核办法等予以细化明确。经市农业农村委2021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文自2021年8月13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附件:1.种植业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2.蔬菜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3.畜牧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4.农机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5.渔业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6.农产品质量监管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7.种业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