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4-18
沪科合〔2019〕6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战略性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第24次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由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沪科规〔2017〕2号)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7日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部门解读】《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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