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8-28
沪发改环资〔2023〕113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并同步启动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本市可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沪央企示范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推荐,不通过本市推荐。
二、本市市管企业经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我委推荐。
三、其他企业经所在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我委推荐。
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应对所推荐项目严格把关,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我委环资处(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1116室,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23112817
电子邮箱:shitf@fgw.shanghai.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wps
附件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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