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3-05-18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高价值专利国内维权项目 

(二)驰名商标国内维权项目  

(三)重点商标国内维权项目   

(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需要按照《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提供相关材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为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无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

2.申请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突出成就,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成果丰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建立有效保护机制,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成功案例;

三、评审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情人应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指南(见附件1)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向推荐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或者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审核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送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三)专家评审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四)审定公示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入围名单进行审定,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官微等途径,公示结果。

四、经费支持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认定为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的申请人给予20万-5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

申请人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隐匿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和评选资格。

附件:

1.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周志强021-23110877,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4室)

相关附件

关于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秀维权保护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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