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充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8-22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科技企业持续创新和稳增长,综合考虑部分科技企业因疫情导致未能及时申请专项资金的实际,经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决定开放补充申报一次。

  

  补充申报时间节点:2022年8月23日9:00-2022年8月25日16:3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之后将不再补申报。

  

  特此通知。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