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 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6-27

沪经信节〔2022〕283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的要求,现面向全社会遴选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机构的服务领域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绿色评价和绿色低碳改造服务等工作。

二、遴选条件

1.具有本次遴选范围相关营业范围、服务资质或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已参加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组织的能级评价(参照《节能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T/SEESA001-202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T/SEESA007-2022)、《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等》),并评为四星级以上的机构。

3.其他申请机构应符合如下条件:

(1)从事咨询类的服务机构需具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服务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领域为能源、环境、生态、循环经济等。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拥有5年以上绿色低碳服务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拥有15年以上绿色低碳服务工作经验。具有与申请服务领域相关的服务设施和检测仪器等。

(2)从事改造类的服务机构需具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且改造经验丰富的服务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涵盖能源、机电等绿色低碳相关领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有5年以上节能改造工程工作经验。

4.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服务声誉,近五年具备开展过所申报领域内工作业绩6项以上。

5.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申报流程

申报机构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登录上海产业绿色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erv.sheec.cn/)进行网上填报,包括《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附件资料清单表》(附件2)、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典型案例表(附件3)。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机构申请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http://serv.sheec.cn/)。

能级评价4星级以上机构,仅需填写附件1并上传。

四、工作要求

1.各服务机构认真学习领会我委关于能源审计、节能诊断、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等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参加我委组织的技术人员相关培训。

2.各服务机构积极参加我委或各区政府、工业集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宣贯会、业务培训会和企业服务对接活动, 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开展服务对接。

3.各服务机构根据《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DB31/T 945)、《水泵系统运行能效评估技术规范》(DB31/T 944)、《空压机系统运行能效评估技术规范》(DB31/T 1237)和《节能改造服务规范(DB31/T 796) 》等标准和工作要求,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内为用能企业提供优质的咨询或改造服务。

4.我委将组织第三方对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对存在弄虚作假、扰乱市场、报告质量不合格比例较高等问题,且用能企业反映强烈的服务机构,将从服务名单中剔除。各服务机构对自身服务结果负责,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委将向社会公布通过遴选的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名录,推荐给各用能单位。用能企业也可自行选择其它服务机构,按照我委相关工作深度和广度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附件:1.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表

2.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报告

3.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典型案例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茜茜  23112730

      向勇涛  60805052  189188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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