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9-01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入库)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

  

  二、申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2018年、2019年度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另需评价相关众创空间在专业孵化能力提升、品牌拓展与服务溢出、国际孵化交流与合作以及孵化服务成效等方面情况。

  

  评价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与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fhq.stcsm.sh.gov.cn//进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库申报页面,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9月8日16:30

  

  年9月15日16:3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录(http://fhq.stcsm.sh.gov.cn//进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库),录入相关材料审核意见。

  

  4.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

  

  四、评价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价方式。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另行开展二轮会议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其中:评价为A等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贴;评价为B等,给予不超过A等50%的补贴。评价为C等及以上、且为2018年、2019年度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90万的补贴。各类载体支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支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匹配。

  

  六、结果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支持载体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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