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等5部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4-26

沪商服贸便字202124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收到《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申报单位于5月7日下班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联系人: 市商务委服贸处       23110711

         市委宣传部发改办  王诚俊 24022353

         市文旅局产业处    余菲菲 23118172

材料寄送地址: 市商务委,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704室

市委宣传部,高安路17号2号楼402室

市文旅局,大沽路100号70B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2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   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146号).pdf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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