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基础司组织开展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总结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1-13

沪科〔2020〕373号

  

各相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现将《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批准建设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总结的通知》(国科基函〔2020〕21号)转发给你们。我委将配合科技部开展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组建方案的目标和考核指标,认真全面做好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工作。我委将根据各重点实验室的具体完成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预审工作。

  

  2.请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两份(内含PDF和WORD两种格式)正式提交至我委,我委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  婧  021-23112528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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