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金 融 工 作 局 发布日期:2019-11-07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浦江之光”行动,加快培育本市科创板后备上市资源,促进科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工作局拟联合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业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重点拟上市企业的精准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诉求报告制度。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已引入中介机构的拟上市企业的服务力度,重点关注已辅导备案企业和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的主要问题诉求,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本市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互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诉求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所服务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
二、集中梳理所服务企业的现有困难和问题。近期,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应对所服务企业的现有困难和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并填写《重点拟上市企业诉求情况表》。
三、建立常态化诉求反映机制。“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是市政府服务企业的窗口和平台,设有“诉求反映”窗口,支持在线填报反馈企业上市诉求。各上市中介服务机构可在11月30日以后,登陆平台反馈企业上市诉求,实现诉求反馈的便利化和常态化。市经信委、市金融局将依托上海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的诉求和困难。
四、共同推出拟上市企业沙龙。市相关部门将联合上市中介服务机构,面向重点拟上市企业,推出上市企业沙龙活动,为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诊断、政策权威解读等服务,协助企业破解上市难题,加快上市进程。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机构人员联系表》和《重点拟上市企业诉求情况表》电子文档,报送至上海市中小企业上市促进中心(yangjy@sheitc.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 海 市 金 融 工 作 局
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杨珺艳,电话:64225011/18930171830
邮箱:yangjy@sheitc.gov.cn
附件:【 1.《机构人员联系表》】
附件:【 2.《重点拟上市企业诉求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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