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6-05-06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提升学会组织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建设一批规范有序、富有活力、开放包容的现代化科技社团,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管理办法(2025 版)》“常年受理、集中评估、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上海市科协将于2026年继续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中组织开展星级学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评估

1、市科协主管或所属、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星级评估的学会;

2、获得星级称号满2年且有等级晋升意愿的学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建议参评:

1、参评前两年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2、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3、其他不适合参加星级学会评估的情形。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管理办法(2025 版)》及《上海市科协星级学会评估标准(2025版)》,从学会党建、内部治理、同业服务、社会影响和特色工作五个维度,对学会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总分计算公式为:基础分(内部治理得分+同业服务得分+社会影响得分)×党建加权系数+特色工作得分。

各等级星级学会须达到对应总分要求:一星级:总分≥65分;二星级:总分≥75 分;三星级:总分≥85 分;四星级:总分≥95 分;五星级:总分≥105 分。

三、评估有效期

星级学会等级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重新参加评估。星级称号满 2年后可以申请星级等级晋升评估。

四、申报要求

拟申请参加星级学会评估的学会,请使用电脑PC端浏览器打开 www.sastcloud.cn 网址,点击“2026上海市科协星级学会评估”申报入口,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按要求进行申报填写(其中承诺书需下载打印,盖章签字后上传PDF文件)。

联系方式

市科协星级学会评估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朱 慧、周 舟

联系电话:53820314,53822040*44240

全部附件下载请点击这里

附件:

1、《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管理办法(2025版)》

2、《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标准(2025版)》

3、《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申报表》

4、《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名单》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市科协官网(www.sast.gov.cn)“通知通告” 栏查阅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22日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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