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6-05-06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提升学会组织治理能力与服务水平,建设一批规范有序、富有活力、开放包容的现代化科技社团,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管理办法(2025 版)》“常年受理、集中评估、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上海市科协将于2026年继续在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中组织开展星级学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评估
1、市科协主管或所属、登记成立满两个年度且未参加过星级评估的学会;
2、获得星级称号满2年且有等级晋升意愿的学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建议参评:
1、参评前两年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2、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3、其他不适合参加星级学会评估的情形。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管理办法(2025 版)》及《上海市科协星级学会评估标准(2025版)》,从学会党建、内部治理、同业服务、社会影响和特色工作五个维度,对学会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总分计算公式为:基础分(内部治理得分+同业服务得分+社会影响得分)×党建加权系数+特色工作得分。
各等级星级学会须达到对应总分要求:一星级:总分≥65分;二星级:总分≥75 分;三星级:总分≥85 分;四星级:总分≥95 分;五星级:总分≥105 分。
三、评估有效期
星级学会等级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重新参加评估。星级称号满 2年后可以申请星级等级晋升评估。
四、申报要求
拟申请参加星级学会评估的学会,请使用电脑PC端浏览器打开 www.sastcloud.cn 网址,点击“2026上海市科协星级学会评估”申报入口,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按要求进行申报填写(其中承诺书需下载打印,盖章签字后上传PDF文件)。
联系方式
市科协星级学会评估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朱 慧、周 舟
联系电话:53820314,53822040*44240
附件:
1、《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管理办法(2025版)》
2、《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标准(2025版)》
3、《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申报表》
4、《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名单》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市科协官网(www.sast.gov.cn)“通知通告” 栏查阅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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