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申请指南

发布机构: 临港新片区 发布日期:2026-02-11

为持续唱响“临港科创城”品牌,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中长期激励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临港新片区引进人才支持保障,鼓励各单位积极吸引、集聚和留住优秀人才,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政策从覆盖范围、激励机制、缴费选择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升级。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等政策相关规定,人才企业年金计划采用单位主导进行自主申报的方式加入,具体参与流程如下:

 

一、单位准入条件

 

申请参加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正常经营;

2、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自愿参加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

4、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承担参加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产生的费用和支出;

5、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人才准入条件

 

申请参加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全员或部分人员参加人才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

2、自愿参加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

3、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激励资金匹配标准

 

激励资金额度按照人才准入分类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2500元、5000元、7500元、10000元四档,激励资金直接计入人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的激励资金子账户。

人才准入分类标准为两类,分别是“学历与专业资质类标准”和“管理岗位类标准”,由单位申请时进行自主选择。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特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或实际任职的单位高层管理人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或实际任职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

3、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或其他急需紧缺核心骨干人员(急需紧缺核心骨干须由单位认定,提交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核后参加临港新片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

 

四、人才企业年金计划操作流程

 

(一)申报途径

登录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https://rcfw.lingang.gov.cn/),选择人才企业年金相关模块进入申报,全程网上办理。

 

(二)申请流程

 1、单位提交申请:单位注册并登录人才服务系统提交准入申请,审核通过后,下载协议模版,与颐贤人才完成签约;

2、个人提交申请:个人注册并登录人才服务系统,绑定所属单位,在个人服务页面提交人才年金准入申请,由颐贤与管委会复核;

3、市人社系统备案操作:颐贤人才登录一网通办关联单位,单位确认后,颐贤人才录入单位信息完成备案;

4、单位缴费申请:颐贤人才完成清单维护,同时单位提交缴费申请,并划款至年金计划受托户,即可完成缴费;

5、激励金分配:缴费完成后,激励金于次月匹配到账;

6、账户动态查询:单位通过系统查询,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实时查看账户明细及动态。

 

五、人才企业年金计划申请材料

 

(一)单位申请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纳税电子缴款凭证等;

2、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3、单位集体决策证明;

4、人才企业年金计划单位申请表;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请材料

1、人才企业年金计划个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永居证或其他)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5、申请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证明/社保缴纳基数证明;

6、学历与专业资质类标准(任选其一):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及相关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材料;

管理岗位类标准: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层级证明文件以及人事架构图或股权结构图等相关材料;

7、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原件材料需以PDF彩色扫描上传,复印件材料需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六、咨询方式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系人:

张老师021-68280396

计划统一委托人(临港新片区颐贤人才服务公司)联系人:

郑经理18019022958

计划受托机构(长江养老保险公司)联系人:

俞经理021-38606865

冯经理021-3860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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