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11

各区科(经)委、张江高新区各分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6〕3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产业基地集群和张江高新区等调查对象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火炬统计工作部署,据实、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确保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

  

  (一)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统计

  

  1.报表类别

  

  (1)《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

  

  (2)《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

  

  (3)《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

  

  (4)《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

  

  (5)《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6)《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统计范围:①张江高新区23个分园管理机构。②张江高新区内注册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③张江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非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享受张江高新区和张江科学城政策的企业。

  

  (2)年报统计、快报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报统计调查为上月度各分园经济指标情况,其中1月份和12月份免报。

  

  3.统计完成要求

  

  (1)年报统计:《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由各分园管理机构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网址:https://hjtj.stcsm.sh.gov.cn/enter.html)进行网上填报,由市科委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园管理机构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须修正,提示的错警因以及同比数据变化较大等情况须提供说明。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由张江高新区西岑园于2026年3月27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网络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行填报。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须修正,提示的错警因以及同比数据变化较大等情况须提供说明。

  

  《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按填报对象,由各分园管理机构组织分园内相关单位于2026年3月27日前通过火炬统计调查系统网络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须修正,提示的错警因以及同比数据变化较大等情况提供说明。分园管理机构4月20日前完成报表审核,所辖区内申请撤销企业说明撤销原因。审核通过后,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非高新技术企业,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封面,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报送各分园管理机构;营业收入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张江高新区西岑园填报对象则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网址:https://hjtj.stcsm.sh.gov.cn/enter.html)进行网上填报,其他事宜同上。

  

  (2)月报统计:分园管理机构于报告期次月20日前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市科委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园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3)快报统计:分园管理机构于2026年1月25日前通过张江示范区火炬计划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市科委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后分园管理机构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4)各填报单位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张江高新区各分园管理机构应抗牢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强化数据审核核查和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第三方统计服务机构监管,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各分园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陈俊好、陈焕然  64839009-201、202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

  

  1.报表类别

  

  (1)《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2)年报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企业线上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填报,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可向受理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填报网址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须修正,提示的错警因以及同比数据变化较大等情况须提供说明。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2)部分企业报送报表封面(电子版):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封面,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报送各受理点;营业收入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

  

  (3)受理点审核:各受理点于2026年4月30日前对企业网上提交的数据完成审核,并在系统内报送至市高企认定办。若企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上及时做好单位信息更新;若企业未按时填报,请各受理点了解未填报(已撤)原因,并在统计系统中填写未填报原因。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各受理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市高企认定办  吴身国  64839009-170

  

  二、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

  

  (一)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统计

  

  1.报表类别

  

  (1)《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

  

  (2)《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半年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库入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高质量孵化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区级载体。

  

  (2)年报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报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填报单位于2026年2月13日前完成年报填报(填报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提交、打印综合情况统计报表表首页、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于2026年6月28日前完成半年报填报。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6年2月14日前完成年报区级审核;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半年报区级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程  胜、魏素敏  64839009-290、287

  

  (二)大学科技园的统计

  

  1.报表类别

  

  (1)《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半年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经教育部和科技部(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2)年报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半年报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填报单位于2026年2月13日前完成年报填报、提交、打印综合情况统计报表首页、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于2026年6月28日前完成半年报填报。(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6年2月14日前完成年报区级审核;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半年报区级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程  胜、魏素敏  64839009-290、287

  

  (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统计

  

  1.报表类别

  

  《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2)统计调查的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火炬统计填报单位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2)市科委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市级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杨杰翔  64839009-143

  

  (四)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统计

  

  1.报表类别

  

  《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2)年报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填报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2)市科委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市级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程  胜、魏素敏  64839009-290、287

  

  三、产业基地集群

  

  (一)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的统计

  

  1.报表类别

  

  《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

  

  (2)年报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填报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2)市科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市级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程  胜、魏素敏  64839009-290、287

  

  (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统计

  

  1.报表类别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经工信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2)年报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填报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2)市科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市级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程  胜、魏素敏  64839009-290、287

  

  (三)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的统计

  

  1.报表类别

  

  《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

  

  2.统计范围、期限

  

  (1)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2)年报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报数据统计期限为填报期当月1日至最后一日。

  

  3.统计完成要求

  

  (1)各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填报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网上填报;月报统计完成时间为次月25日前,系统提交后应将领导签字盖章的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

  

  (2)市科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审核。

  

  4.统计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程  胜、魏素敏  64839009-290、287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请严格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落实执行。通知详见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tzgg/202601/345274f984e04db8b70fa757a62be759.shtml。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

【原文下载】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