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18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本市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和信贷奖励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企〔2016〕125号)规定,允许试点银行根据已申报试点贷款的实际情况,在每年年初对试点贷款品种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试点贷款品种进行相关数据的申报。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各试点银行试点贷款产品调整的申请,现将有关产品调整申报流程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获得《上海市2016-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试点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试点贷款产品调整申报流程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规定时间报送试点贷款产品申请材料。材料包括《信贷风险补偿试点贷款产品调整申报表》(见附件一)、《信贷风险补偿工作联系表》(见附件二)。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银监局等部门共同对各银行试点贷款品种调整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各试点银行根据调整后的试点贷款品种进行2018年的数据申报。
三、申报截止日期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以纸质版申请材料发出日为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试点银行视为放弃调整,2018年仍按原试点产品进行数据报送。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本通知可至“上海金融”官网(http://sjr.sh.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查看并下载附件。
附件:1.《信贷风险补偿试点贷款产品调整申报表》
联系单位: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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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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