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5-08-22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5]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我市“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和首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符合《行动方案》所规定的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先申报。已参加首批行动的主体,以及地理标志主体不参加本次行动。
“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第二批申报主体分为三类,各类申报主体要求如下:
1.申报参加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的主体,应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或其他商标品牌优势特别突出的企业(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荐比例不超过推荐总数的30%)。申报商标应为代表企业的主商标,注册商品或服务类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符,权属清晰且稳定。
2.申报参加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的主体,应为区域品牌的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注册商标或服务类别应与该区域品牌产业领域相符,权属清晰且稳定。申报商标一般应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报商标为普通商标的,须经所在区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供5家以上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该商标的相关法律文书等证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区、园区内的区域品牌优先申报。初级农产品品牌原则上不予申报。
3.申报参加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的主体,应为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建设的商标品牌指导站,且申请时需明确对接服务参与行动的一个以上企业或区域商标品牌。
(二)申报流程
1.自行申报
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9月3日前,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或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和电子申报材料(Word版本和Excel版本,见附件1-4)。各区材料报送联系方式见附件6。
2.审核推荐
各区知识产权局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应按照《通知》和《行动方案》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见附件5),并在2025年9月8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第一类企业商标品牌,浦东新区推荐名额3个、其他区推荐名额2个;第二类区域商标品牌,各区推荐名额1个;第三类商标品牌指导站,各区推荐名额1-2个,各区推荐时须将商标品牌指导站与其对应服务的参与行动的商标品牌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市知识产权局将对推荐材料予以进一步审核、遴选,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名额和比例要求,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复核及公示后,将确定参加第二批行动的名单。
二、“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首批评估
(一)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1106号)中公布的名单主体。上海共有32个企业商标品牌、1个区域商标品牌和9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入选首批行动名单。
(二)评估要求
首批参加行动的主体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年度建设情况,认真总结自2023年参加行动至今商标品牌建设改进提升情况,重点介绍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企业发挥专利和商标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全面提升商标品牌价值情况,以及商标品牌指导站对接服务相关商标品牌的典型案例。
(三)审核报送
评估主体应于2025年9月3日前,向所在区的知识产权局或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和电子评估材料(Word版本和Excel版本,见附件1-4)。各区材料报送联系方式见附件6。
各区知识产权局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应于2025年9月8日前,对评估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
市知识产权局将对评估材料予以进一步审核,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全市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遴选典型案例,一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区知识产权局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宣传,动员和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申报、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优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实施本市专利赋能商标品牌建设专项行动,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为抓手,切实推动企业、产业、园区等加大商标品牌建设和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协同推进力度,争取培育壮大更多的专利商标运用能力强、专利商标竞争优势明显、专利商标转化效能突出的知名商标品牌企业。
附件:1.企业商标品牌信息表
2.区域商标品牌信息表
3.商标品牌指导站信息表
4.申报和评估材料Excel表
5.第二批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推荐表
6.各区报送联系方式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沈文萍:021-23170418)
PDF下载:
沪知局促〔2025〕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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