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5-07-1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等国家标准,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

  具体内容包括:加强信息管理,包括商户信息备案和商品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展示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投诉举报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等;建立畅通的知识产权侵权通知受理渠道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建立并规范化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平台等。

  (二)项目名称: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GB/T 42293-2022)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

  具体内容包括:落实管理职责,包括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针和目标、建立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手册等;进行运营管理,包括市场准入、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等;知识产权侵权处理,包括建立受理渠道、纠纷解决、维权援助等;提供相关配套的资源,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实施;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制度等。

  二、申报对象

  (一)项目: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国家标准。

  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即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网络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项目: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GB/T 42293-2022)国家标准。

  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即为商品交易提供场所并实施管理、服务或受委托实施管理、服务的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5年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持续经营五年以上,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能够提供贯标所需的工作基础和配套资源。

  四、支持政策

  (一)项目数量

  承接贯彻《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GB/T 39550-2020)国家标准的单位不超过10家;承接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GB/T 42293-2022)国家标准的单位不超过20家。

  (二)项目经费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可享受我局相关经费支持政策,每家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要求和程序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

  1.上海市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贯标所需的工作基础、配套资源、优势特点等证明。

  我局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后,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官微等途径,公示项目申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与项目承担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于2026年12月31日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联系人:王诗语、于佳鑫,电话:23170413、23170410,邮箱:shszcj@126.com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处

  附件:上海市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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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上海市贯彻知识产权保护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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