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于近期启动了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本市组织参加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专利产品备案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同时部署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前期专利产品备案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截至2025年7月7日,本市累计开展专利产品备案企事业单位2099家,备案专利产品7845件,其中2025年新备案专利产品900件。本市共有77件产品入选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130件产品入选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
二、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程序
(一)备案申报
各备案单位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未备案产品,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已完成备案的专利产品(包括已认定的2023年度、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将备案信息更新至2024年度,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逾期未备案或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不参与本次认定。
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鼓励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出的产品指《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中的行业所产出的产品。
(二)专利性评价
试点平台以备案产品填报的备案信息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专利性评价。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产业性评价环节。
(三)产业性评价
试点平台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专利性评价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
(四)认定及公示
试点平台根据评价结果形成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在试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五)公布及证书发放
试点平台公布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工作要求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支持、组织动员全市创新主体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强化上下协同和工作联动,会同试点平台、上海市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项目管理中心,加强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本市首次获得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予以资金奖励,通过高价值专利培育等相关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引导鼓励全市相关主体高质量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对照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标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导等方式,积极鼓励本辖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有力保障本市企事业单位参与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请本市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并参阅备案常见问题汇编(附件2),规范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积极配合试点平台开展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
2.备案常见问题汇编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11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张燕山,23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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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知局促〔2025〕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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