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功能性平台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5-06-0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完善服务支撑体系,现就组织开展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功能性平台项目申报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2.具有开展专利交易所需服务功能。拥有不少于10人的知识产权运营团队,在服务本市专利转化运用方面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并具备信息集聚、供需撮合、交易鉴证、资金结算等服务功能。

  3.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运营业绩。2023年迄今,年均促成专利转让许可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存量专利盘点盘活方面发挥突出作用。

  二、 主要任务

  (一)开展专利供需对接

  1.完善专利交易规则。建立规范的专利交易流程、定价指导机制,为专利供需双方搭建公平有序的交易平台。

  2.加强专利供给信息发布。建立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加强专利信息分类管理与实时发布。

  3.组织开展交易撮合活动。收集本市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依托“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开展供需对接、交易撮合活动。

  (二)推进专利许可转让

  1.推动专利开放许可。与企业、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筛选一批实用性强、应用领域广的存量专利进行开放许可声明,加快专利技术推广;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承接开放许可专利,高效率低成本使用专利技术。

  2.提高专利许可转让活跃度。组织引导本市企业、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有效利用“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开展数据分析和供需对接,促成存量专利转化。

  (三)开展高价值专利运营

  1.赋能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积极为本市商业银行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提供专利价值度评估和专利侵权风险排查服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

  2.推动高价值专利市场流转。立足本市、面向长三角、对接上海重点帮扶省份,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运营工作。

  三、 配套政策

  2025年评定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功能性平台数量不超过2家,给予每家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50万元的工作支持经费。项目承担单位须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协议,确保项目绩效完成及资金使用合规,相关经费不得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购买办公用品、核销人员差旅费等支出。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资金使用督查。

  四、 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承诺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评定。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核评定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一次性给予项目支持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功能性平台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黄璇华 和月磊

  电话:021-23170426  23170417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邮箱:sipa04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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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知局促〔2025〕13 号.pdf

相关附件

附件 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功能性平台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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