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6-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 年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的要求,为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本市有关单位就做好2018年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万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瞄准世界科技前沿,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人才,以及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集成电路及芯片、空间网络信息安全、先进制造、新材料、环保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企业和金融机构急需紧缺人才。拓展引才视野,完善引才方式和程序,有效维护人才安全。加强统筹指导,促进全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推荐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 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其中,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不视为破格。
2、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青年项目: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
(2)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3)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4)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4、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6、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今年,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新闻传播学”将纳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创业人才、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 年8月31日。
各项目申报材料(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除外)电子版须通过“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此前已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
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 月10 日-30 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 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具体如下:
1、创新人才项目、青年人才项目: 市属各类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项目要求,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应材料,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民营企业或不明确主管部门的单位,统一报所在区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由市委组织部报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平台。
2、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或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区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相关区党委组织部要组织专人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汇总申报人员信息后,抽查实地核查情况,并统一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创业人才平台。
3、外专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报市外国专家局,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外国专家项目平台。
4、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市属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及非公有制文化单位,按程序报主管部门,经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同意后,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平台。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并由市委组织部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各区党委组织部及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需同时报送本年度申报情况汇总报告。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刻盘),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各单位报市委组织部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各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高校要特别把好师德师风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和育人水平高超。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引才操作规程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要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背景调查,防范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
2、本通知可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浏览下载。申报软件客户端、申报书等详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网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网、中国人才网。
六、联系方式
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 +8621-24021552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8621-23128117
市外国专家局 +8621-23110326
浦东新区 +8621-28282209
徐汇区 +8621-64288173
长宁区 +8621-22051844
普陀区 +8621-52564588-2520
虹口区 +8621-25657421
杨浦区 +8621-35315213
黄浦区 +8621-33134800-10933
静安区 +8621-22304362
闵行区 +8621-24033460
宝山区 +8621-56696026
嘉定区 +8621-69989221
金山区 +8621-57921272
松江区 +8621-37735893
青浦区 +8621-59728780
奉贤区 +8621-67199395
崇明区 +8621-59622324-8417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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