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 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5-07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11号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企业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的人才申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其主营业务符合相关重点领域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要求。

2.企业在本市注册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取得过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3.企业在2021至2023年度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研发投入的规模3均增长不低于5%

4.企业在2021至2023年度,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项,或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者取得重要数字化转型成效,或者取得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本条4项条件中,满足任意1项均可)。

(二)人才申报条件。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下列条件申报拟奖励的人才

1.奖励对象2023年度全年在申报企业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纳税

2.奖励对象2023年度源自申报企业的工资薪金不低于30万元,或者超过本单位当年度平均工资薪金的1.5倍

3.奖励对象2023年度任职于申报企业的高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者是生产岗位核心骨干。其中,高级管理岗位占比不超过20%

4.奖励对象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享受过2023年度其他同类人才政策。

三、可申报人数和奖励标准

(一)申报人数

1.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可按照不超过企业2023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3%申报拟奖励对象。

按照上述比例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超过20人时,最高可申报20人。

2.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可2024年5月6日按照不超过企业2023年12月在册员工数的5%申报拟奖励对象。

按照上述比例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超过30人时,最高可申报30人。

(二)奖励标准奖励金额标准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水平,按照一定规则计发,最低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路径

企业可登录http://sheitc.sh.gov.cn/市经济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在“利企服务”版块“人才专项奖励”专栏,通过“法人一证通”注册申报

企业可在申报系统2023年度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申报指引及政策咨询电话等

(二)申报时间

20245月20日至2024630期间,630日24系统关闭申报功能

注册办公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企业,按照临港新片区相关人才政策执行,不参与此次申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56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温馨提示:点击此处,阅读信息原文 信息来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7-2022  zhengsoso.com   版权所有   沪ICP备17032387号-1 上海立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